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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监理机构考核考评细则
一、巡检考核目的
为提高公司的监理水平和服务质量,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规范项目部的监理工作,充分贯彻公司各项管理制度,正确评价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,在总结巡检经验的基础上,结合实际情况,特对原巡检考核制度进行修订。
二、巡检分类及时间安排:
巡检分为:季度巡检和日常检查;
季度巡检按每季度一次,原则上每季最后一个月的月初开始;日常巡检为不定时、不定期检查;
三、巡检组成员:
季度巡检:公司项目巡检人员由公司分管监理部副总经理牵头负总责,成员由监理部、人力资源部及项目总监组成。分公司项目巡检由公司分管分公司副总经理负总责。
日常检查:分管监理部副总经理及监理部成员。
四、巡检考核范围:监理资料管理、监理质量控制、监理行为管理、安全质量施工检查和业主回访,巡检考核标准由监理部制定,经总经理审批通过。
五、巡检考核的办法和程序:
1、监理部季度巡检考核前,通知相关项目监理机构作好准备工作。日常检查不提前通知,为不定时随机抽查,资料检查按分工进行,逐项校对,从严要求;现场检查按工程专业进行,务必细致、严格。
2、参加检查人员自备安全帽、佩戴胸卡,遵守公司检查时间安排,不得随意迟到、早退。(巡检组成员不参加自己的项目检查)
3、巡检考核由监理部抽调总监进行资料打分、现场打分、现场指导,按公司统一标准执行。
4、现场巡检考核时,季度巡检要求项目总监、水电人员及土建监理人员到现场,不得无故缺岗。日常检查要求总监及土建监理人员到现场(有两个项目的总监和水电人员除外)。
5、办公室布置按公司要求实施,临街建筑要求制作、悬挂外架广告牌,办公室有监理工作服务指南、成套的《新凯人》公司刊物、及公司下发的文件。
6、项目二级培训有手写资料记录,培训的辅导人和接受人都须签字且内容真实,巡检现场将对培训内容抽查提问。
7、原则上巡检考核的同时须进行业主回访,回访时由监理部独立进行,不得由项目机构代办。
8、检查完毕后召开现场点评会议,下发检查整改通知单一式两份,一份留项目部,一份公司存档,针对有关问题7日内必须进行回复,不予回复整改的处罚项目总监300元/次。
9、对回复整改的情况进行抽查,资料未及时整改,按原扣分标准两倍扣分,并直接计入巡检总分。
10、季度巡检、日常检查评分和业主回访记录评分计入公司年终考核,占年终考核总评分比重如下表:
巡 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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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回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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占年终考核总评分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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占年终考核总评分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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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度巡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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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常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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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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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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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、每季度项目巡检考核对前三名且得分90以上按员工手册予以1000元/次奖励,后三名且60分以下处罚项目总监1000元/次罚款处理,并纳入下季度的差别化管理。日常检查、季度巡检考核结果在总监会议上进行通报。
六、巡检考核的其它规定
1、项目有不良行为告知书,扣巡检总评分5分/次。
2、隐瞒上级部门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或不良行为告知书不报公司,扣巡检总评分10分/次。
3、项目被质安部门记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,扣巡检总评分20 分/次。
4、项目有业主书面投诉及罚款者,扣巡检总评分5 分/次。
5、项目在监理周期内发生严重质量安全事故,扣巡检总评分20分/次。
6、项目有监理人员在巡检时无故迟到或缺席,扣巡检总评分2 分/人次。
七、年终考核奖金计算:见年终考核办法。
八、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监理部,自2016年3月份开始实施。
株洲市新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——监理部
2016年1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