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修订公司《打卡考勤管理制度》的通知

日期: [2016-01-28]

打卡考勤管理制度(修订版)

一、总则

自2015年3月起正式实行全员打卡考勤制度以来,结合实际情况,对打卡考勤管理制度进行修改。

1、对3人(含3人)以上的项目,考勤实行打卡制度,具体“月”考勤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,实行每周每人6天工作制。

2、员工上、下班均需本人打卡,严禁弄虚作假。

3、打卡机应安置在项目监理办公室醒目位置,便于项目人员上下班打卡。

4、项目监理部在每月28日前将打卡机或考勤表交至监理部,未按时提交的,停发当月工资。

二、具体规定

1、项目监理人员的考勤时间为8点30分至17点30分。公司机关考勤时间为8点至17点30分。(一天只需上班和下班打卡各一次)

2、项目总监和水电组人员进出项目必需打卡。(需进出项目各打卡一次,进入另一个项目同样进出各打一次。)

3、所有员工均需本人打卡,若发现使用弄虚作假(例如:指模等),一经发现,扣除当事人(打卡人与被打卡人)当月工资300元/次,并从年度考核总分中扣除该当事人50分/次;总监负连带责任,从年度考核总分中扣除该项目总监50分/次。

4、项目监理人员调换项目后,应于当日带打卡机至监理部重新录入指纹,无故超过2天未来公司录入指纹,将视为无考勤记录,不予计薪。

 5、项目监理人员在有效工作日遇到恶劣天气、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迟到的,须向总监请假,由总监做好考勤说明签字后于27日前和考勤机一起交监理部统计。机关人员在工作日内遇到恶劣天气、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,须通知监理部,做好考勤说明。

6、非工作原因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考勤说明每月不能超过5次/人,超过将按照迟到或早退处理。

7、项目考勤以“月”为计算单位,在工作日出现无故迟到、早退,扣当事人当月工资50元/次,并从年度考核总分中扣除当事人2分/次。总监负连带责任,从年度考核总分中扣除该项目总监每人2分/次;

6、无故旷工的,扣除当事人三倍日工资,并从年度考核总分中扣除当事人10分/次。总监负连带责任,从年度考核总分中扣除该项目总监5分/次;

 说明:

(1)兼职总监及水电人员,当月考勤次数不得少于20次。否则按旷工处理。

(2)考勤说明与打卡记录不符时以打卡记录为准。

(3)本制度与公司《员工守则》第四章考勤制度一并实施。

株洲市新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部

2016年0126